雲林縣斗六市保長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
壹、依據:本會設置要點依據教師法、教師法施行細則及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規定辦法」訂定之。
貳、本會名稱定為「雲林縣斗六市保長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」簡稱「教評會」以下簡稱本會)。
參、宗旨:維護教師專業地位,遴選優秀教師人才。
肆、組織:本會設置委員七名,其員額分配如下:
一、本會設置委員總額,依本校現況與需要及校務會議討論結果訂定之。
二、一般未兼任行政人員四人,後補委員二人。
三、兼任行政人員二人(校長為當然委員) 。
四、家長會代表一人,家長會代表,由家長會產生。
五、上項人員各依「無記名投票、票數多者當選」。
六、教評會委員以選舉產生,未兼行政之教師每位同仁得以圈選二票以下為基準。
七、行政人員每位同仁得以圈選一票為基準。
八、後補委員按序遞補,後補委員也以得票數決定順序。
伍、任務:
一、教評會以校長為召集人,開會時,以校長為主席。校長因故無法主持時。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。召集委員進行教師之聘任、續聘、長期聘任或有關教師之解聘、停聘及不續聘等事項。
二、本會設置執行祕書一人,由人事人員擔任,另由相關單位協辦相關事務。
陸、任期:
一、教評會委員任期自每年九月ㄧ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止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
二、本委員會均為無給職。
柒、本要點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。本要點未盡事宜,得視實際須要加以修正,惟修正時,亦須召開校務會議討論後實施。
雲林縣斗六市保長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名冊
委員類別職稱姓名性別任期備註
當然委員本校校長張o哲男
自每年九月ㄧ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止
當然委員本校家長會會長李o旻男
本校教師兼教導主任黃o憲男
票選委員(行政人員代表)票選委員
本校教師蔡o洲男
票選委員(教師代表)票選委員
本校教師林o如女
本校教師江o瑄女
本校教師康o華女